企业申请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有哪些申请流程和要求

企业申请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有哪些申请流程和要求

 

        为了更好地应对新形势下保密工作所面临的严峻形势,更快地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切实加强国防科技工业保密工作,党中央决定对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实行保密资格认定制度,军工保密资格认定工作作为国务院的行政许可事项,除应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外在申请与受理、审查与认定等环节,应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实施。按规定申请保密资格的单位应当具备如下各项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三年以上的法人,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承担或者拟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项目产品涉及国家秘密。

三、无境外含港澳台控股或直接投资,且通过间接方式投资的外方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出资比例最终不得超过20%。

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监事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承担或拟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或长期居留许可,与境外含港澳台人员无婚姻关系。

五、有固定的科研生产和办公场所,具有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能力。

六保密制度完善,有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场所,设施设备防护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

七、企业一年内未发生泄密事件。

八、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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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4-04-30 14:19